沈强,男,汉族,1961年6月生,安徽宿州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学位,经济师。
1979.09——1983.07,在淮北煤炭师范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3.07——1986.05,淮北煤炭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副科级、正科级秘书;
1986.05——1993.05,宿县地委办公室秘书(正科级)、科长;
1993.05——1995.09,宿县地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5.09——1999.02,宿县地委办公室副主任、政研室主任;
1999.02——1999.08,宿县地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1997.07——1999.08,挂职任萧县县委副书记);
1999.08——1999.12,砀山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
1999.12——2001.10,砀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1.10——2002.12,砀山县委书记;
2002.12——2003.12,砀山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12——2006.04,宿州市委常委,砀山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4.03——2004.07,参加中央党校第8期县委书记进修班学习);
2006.04——2007.04,宿州市委常委、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第一书记(2004.09——2006.09,参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国际政治专业学习);
2007.04——2009.11,亳州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9.11——2010.12,亳州市委副书记;
2010.12——2011.01,亳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2011.01——2014.08,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4.08——2018.01,淮南市委书记;
中共十九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九届、十届安徽省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