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珉,1950年3月出生,安徽淮南人。1968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京航空学院机械制造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曾下乡插队,当过工人、大学老师,后任南京航空学院机械制造系主任、院秘书长、副院长。1994年7月,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校长岗位转到地方工作,担任江苏省省长助理,1996年12月任江苏省副省长,2002年5月任苏州市委书记,同年8月任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2004年10月任吉林省委副书记。同年10月30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王珉为吉林省副省长、代省长。2005年1月29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王珉为吉林省省长。2006年12任中共吉林省委书记。同年12月8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珉辞去吉林省省长职务的请求。2007年5月18日,在中共吉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省委书记。2008年1月13日在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09年11月,王珉同志任辽宁省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吉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2010年1月,当选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是十七届中央委员。
2017年8月4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王珉受贿、玩忽职守案,对被告人王珉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