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新太(1922~2003)青阳县南阳乡日新村农民,原籍安徽潜山县。1950年代以来,数十年如一日扶危济困,与其妻程春荣(中共党员)先后抚育过5名孤儿,奉养过11位鳏寡孤独的老人(其中4人残疾)并为其送终,照料过4名弱智患者,还曾向数十个身陷困境的乡邻和陌生路人伸出过援助之手,他自己和家人却一直过着十分简朴清贫的生活。1980年代加入中国共产党,屡被评为乡、县、地优秀党员,先后出席中共安徽省第五次、第六次代表大会。并多次当选为乡、县、地、省、国家级“五好家庭”代表。在1994年安徽省首届“精神文明十佳人物”评选中,叶新太以183471票荣登榜首,荣膺“十佳状元”称号,成为全省宣传学习的榜样。中共青阳县委、池州地委均作出《关于向叶新太同志学习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