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杰辉,男,汉族,1957年1月生,辽宁宽甸人,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东北大学文法学院科技哲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学位。1975年7月至1978年4月辽宁省宽甸县石湖沟公社知青、大队党支部书记。1978年4月至1982年2月沈阳化工学院化工系高分子化工专业学习。1982年2月至1982年5月辽宁省委党校青训班学习。1982年5月至1983年7月辽阳石油化纤公司化工三厂分析车间党支部副书记。1983年7月至1983年9月辽阳石油化纤公司党委办公室秘书。1983年9月至1986年6月辽宁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干事。1986年6月至1990年3月辽宁省灯塔县副县长。1990年3月至1991年8月辽宁省辽阳市冶金化学工业局党委副书记。1991年8月至1994年7月辽宁省计划委员会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处副处长。1994年7月至1995年12月辽宁省计划委员会工业经济处处长。1995年12月至1998年4月辽宁省石油化学工业厅副厅长(1993.10--1997.03,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在职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1998年4月至1999年6月辽宁省盘锦市委常委、副市长。1999年6月至2000年3月辽宁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2000年3月至2000年11月辽宁省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1997.09--2000.09,东北大学文法学院科技哲学专业在职学习,获哲学博士学位)。2000年11月至2001年1月辽宁省鞍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1年1月至2005年12月辽宁省鞍山市委副书记、市长。2005年12月至2010年8月辽宁省鞍山市委书记。2010年8月至2016年12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2017年1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是中共-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2016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国务院关于江苏华达钢铁有限公司和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的汇报。针对调查发现的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边批边建钢铁项目,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事件进行严肃处理和严厉问责,给予河北省副省长张杰辉行政警告处分。2017年12月12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杰辉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