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约公元前476—前390年),战国初期思想家、墨家学派创始人。姓墨,名翟,鲁国人,曾为宋之大夫。
墨子出身于社会下层,生活接近“农与工肆之人”。他自称“今翟上无君上之事,下无耕农之难”,似属当时“士”阶层。但他又承认自己是“0”。他可能当过工匠或小工业主,具有相当丰富的生产工艺技能。他“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长期奔走于各诸侯国之间,宣传他的政治主张。据传,他曾止楚攻宋,实施兼爱、非攻的主张。他“南游使卫”,宣讲“畜士”以备守御。他又屡游楚国,献书楚惠王。他拒绝楚王赐地而去,晚年到齐国。
墨子早年学习儒者之业,深感其礼仪烦琐,害人害己:“夫繁饰礼乐以淫人,久丧伪哀以谩亲,立命缓贫而高浩居(傲倨),倍(背)本弃事而安怠傲”。厚葬即多埋财,久丧则久禁从事,既误政治,又侵农时。墨子由此提出自己的理论体系。
墨予在政治上提出了“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等主张。“兼以易别”是他的社会政治思想的核心,“非攻”是其具体行动纲领。他认为,只要大家“兼相爱,交相利”,社会上就没有强凌弱、贵傲贱、智诈愚和各国之间互相攻伐的现象了。他对统治者发动战争带来的祸害以及礼俗上的奢侈佚乐,都进行了尖锐的揭露和批判。在用人原则上,墨子主张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主张“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他还主张从天子、诸侯国君到各级正长,都要“选择天下之贤可者”来担任;而人民则要服从君上,做到“一同天下之义”。这些主张反映了小生产者要求参与政权的愿望。
墨子主张以“耳目之实”的直接感觉经验为认识的唯一来源,主张“闻之见之,则必以为有;莫闻莫见,则必以为无”。他认为,判断事物的有与无,不能凭个人的臆断,而要以大家所看到和听到的为依据。由此,墨子提出了检验认识真伪的标准,即三表:“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他把“事”、“实”、“利”综合起来,以间接经验、直接经验和社会效果为准绳,排除个人的主观成见,否定唯心主义先验论。
墨子的世界观中存在着深刻的内在矛盾。他一方面强调“非命”、“尚力”,认为决定人们不同遭遇的不是“命”,而是“力”;他指出,人之异于禽兽,“赖其力而生,不赖其力则不生”,充分肯定“人力”在社会生活与改造自然过程中的作用,表达了劳动者要求冲破传统天命观束缚的愿望;另一方面,墨子又肯定“天志”和“鬼”的作用。把“天”说成是有意志的人格神,宣扬“顺天意者”,“必得赏”;“反天意者”,“必得罚”;认为天既对万物“兼而爱之,兼而利之”,故天也“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故圣王之治“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他又认为,鬼神能“尚贤而罚暴”。他把天鬼的意志和百姓的利益说成是一回事,认为天鬼是专门为百姓“兴利除害”的,这实际上成了墨子手中操纵的工具。
墨子的哲学思想反映了从宗法奴隶制下解放出来的小生产者阶层的二重性,其学说充满了内在的不可克服的矛盾。他的思想中的合理因素为后来的唯物主义思想家所继承和发展,其神秘主义的糟粕也为秦汉以后的神学目的论者所吸收和利用。
墨子在名实关系、逻辑推理方面提出“取实予名”、“察类明故”等命题,并制定了作为认识真理准则的“三表”。其学说影响很大,成为战国时期与“儒家”并立的显学。墨子死后,墨离为三,“有相里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有邓陵氏之墨”。墨家后学集墨子之言行及其学派之著作为《墨子》一书,《汉志》录71篇,今存53篇,是研究墨子及墨家思想的基本资料。
历史上有前后墨家之分,前期墨家指由墨子在世时所组成的学派;后期墨家指墨子死后由其弟子所组成的学派。墨家在逻辑学、数学、和自然科学方面有许多重大的发现和建树,是中国哲学史和科学史上的一个硕果累累的学派。可惜的是,这个学派随着秦王朝统一中国和封建-制度的确立而中绝了,这是中国学术史上一个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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