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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


[公元1913年-1943年]

王永(1913-1943),又名王尧燮,全椒县南屏乡人。1913年生,1937年参加革命,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3年病逝于陕甘宁边区医院,年仅30岁。

王永于1934年毕业于全椒县立中学,1936年毕业于安徽省凤阳师范学校。师范毕业后任教于全椒县武家岗乡村简易小学,后经考试被南京中山门小学录用当教员。1937年南京沦陷前,他离职还乡,开始了抗日救亡活动。同年八月,他和时生一起秘密前往延安,进入抗大三期九队学习,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基础理论,思想进步很快。进入抗大不久,即加入了“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简称“民先”)”。

1938年3月,王永从抗大毕业,分配回全椒工作。此时,国民党安徽省政府刚发表王宗正为全椒县县长。王宗正是滁县人,在全椒没有实力,见王永在全椒很有威望,组织能力也很强,一回到全椒,就象一块磁铁,把那些积极要求抗日的进步青年都吸引到自己身边来。因此,王宗正就想趁此机会,借助王永的影响,以达到个人发迹的目的。于是就要求王永与他一道,将全椒县的地方武装组织起来,组建成全椒县抗日人民自卫军,并成立政训股,由王永任抗日人民自卫军政训股股长。王永也想有一个合法的身份来发动民众,武装民众,团结广大青年,扩大统一战线,共同抗日,于是就同意和王宗正合作。

王永将县城、赤镇、小集等地的20来名进步青年组织起来,成立了政训股。他们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政训股的影响越来越大,进步青年纷纷前来参加,很快就发展到20多人,下设秘书、政训、地方工作、宣传四个组。王永并在政训股内发展“民先”队员30人,成立了“民先”中队和几个小队,自任中队长。王永带领政训股的同志运用教唱歌曲、演出短小剧目等多种形式开展抗日宣传,团结广大群众,镇压汉奸、-贼。他们根据群众的检举揭发,通过调查核实,逮捕了10名日伪汉奸,召开群众公审大会,公开处决了5名汉奸头子,群众无不拍手称快。为建立和发展抗日武装组织,他们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使县抗日人民自卫军的声威大振,很快发展到拥有1000多人枪、2个常备大队、6个中队的抗日队伍。为了加强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王永按照八路军政治工作条例,给每个大队和中队派去一名“政训员”,这些“政训员”都由“民先”队员担任,这样,把人民自卫军的实权掌握在政训股手中。政训股人员带领群众抗日、锄奸、打土匪,保护人民利益,协助各级政府处理政事民事,在群众中威望越来越高,人们都把王永同志称作“二县长”。不久,王永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随着县抗日人民自卫军的迅速发展,县长王宗正的政治野心也越来越暴露,他一心想扩大队伍,自己当师长,干了许多违背群众意愿的事,干扰了抗日救亡运动。王永一再对他提出批评,他仍不思悔改,一意孤行。如:他要收编陈家浅的群众组织“刀会”,“刀会”不同意,于是他就不顾政训股同志的一再劝说和警告,领兵镇压,沿途烧掉了几十个“会堂”和村庄,打死许多无辜群众。1938年7月,国民党安徽省第五行政区督查专员赵凤藻,要调集7个县的武装围歼在巢县活动的我党领导的抗日武装“东北-抗日挺进队”。当我地下党控制的滁县县政府获得赵凤藻的密令后,立即派人送信通知“东北-抗日挺进队”。送信人经过全椒时,被王宗正部下查获。王宗正认为已掌握了滁县县政府与共产党秘密往来的“罪证”,于是就出其不意地派兵攻打滁县县政府。王宗正的这一系列倒行逆施的行为,说明他已走上了-反人民的道路。王永和政训股的其他领导成员研究后,亲自到巢县小殷洼,向“东北-抗日挺进队”汇报了王宗正的罪行,提出采取“里应外合”的办法收缴王宗正所控制的自卫军武装。这个建议得到了“挺进队”司令韦郁周、政委刘冲以及新四军四支队政治部派到挺进队工作的时生、高志荣的同意。八月,“挺进队”700多人经巢县、和县,从赤镇搭浮桥过河进入全椒,由于政训股的同志事先做了周密的安排和接应,“挺进队”很顺利地收缴了全椒县抗日人民自卫军两个常备大队和由王宗正的亲信掌握的一个后备中队的全部武装,王永并亲自带领挺进队攻占了县城。

“挺进队”在收缴了全椒大批武装以后,由于“挺进队”的个别领导人独断专行,违背了党的-政策,不与政训股的同志商量,对政训股掌握的地方武装不分敌我统统采取强迫缴械的错误做法,引起了政训股和地方武装的不满。王永代表政训股与“挺进队”领导分别在县城、小集两次开会协商,提出为了巩固、发展全椒的大好局势,退还收缴的由政训股控制的后备大队的 ,将他们组编成“挺进队”的一个支队,遭到了拒绝。对此,双方分歧十分严重,谈判毫无进展,“挺进队”的个别领导人将王永随身佩带的盒子枪也缴了,并准备对政训股的同志用武力解决,连支持王永意见的时生同志也被押送回四支队政治部,致使政训股的同志处境十分困难。为了保存革命力量,防止突然事变,王永和童苏群等同志秘密商量,决定由王永、何若人、田国桢、华农、夏泽明、柏青、傅明等7人迅速离皖赴延安学习,其余同志就地分散隐蔽。

1938年秋,王永经武汉八路军办事处分配到河南省确山县工作。不久,经组织批准第二次赴延安进入陕北公学学习。为了避开国民党反动派对陕甘宁边区的严密-,王永绕道河南、山西柳林镇经陕西府、鄜县到达陕北延安。在那里,王永又带病坚持学习了一年。1940年春夏之交,王永从陕北公学毕业,分配到陕甘宁边区师范教务科任科长。一年后又调任延安县二十里铺小学校长。1942年调延安专员公署一科任科员。这期间,他对陕甘宁边区的教育和行政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1943年7月,在延安所谓“抢救失足者”运动中,王永被打成“叛徒、特务”,蒙受侮辱打击,隐痛在心,不久肺病复发,导致结核性肺炎,医治无效,含冤去世。王永病故后,延安行政院为他进行了“平反”,肯定他是个好同志,并在他的墓地四周栽了松柏,树立了纪念碑,依宝塔山,傍延河水,终年沐浴着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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