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时,字奉若,清雍正、乾隆年间卢氏沙河人,庠生。他家道富有,而生活俭朴,是有名的孝子。其父任俊曾捐肥田200亩兴办义学,临死前给他的遗嘱是:"我见富有的人因留下很多财产,后辈子孙常奢侈腐化,形成恶习,败坏门风,我一生积攒了250两银子,我死后你可把它捐给公家,不要叫钱财拖累你们"。贺时遵父命把250两银子建置了亭子,内藏大量谷物,以备乡民荒年之用,又捐钱买房十几间,捐田600亩,用田租修建赈贫院,以扶养无依靠的老人孤儿;兴办义学,让无力延师就学的青少年到义学读书。雍正十二年(1725年),当时的卢氏县令姓吴,把贺时捐资为民的事迹上报给总督部院,部院认为贺时父子二人所捐共值银千多两,其慷慨无私,不仅全省所无,全国也属罕见,因作《积善说》一文大加赞誉,并将他们父子的事迹上报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