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仕衡(1563—1622年),字章尹,长泰县钦化里溪尾社人,后迁于兴化府。明万历十三年(1585年)中举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登进士,初授新建知县。
戴仕衡任职时,因“治行第一”被推举入朝,任吏部给事中。他性格刚正不阿,敢于谏言,且言之有理,常得到明神宗朱翊皇帝的赏识。皇上曾提出为政“以静摄为高”的构想,戴仕衡认为君臣应相睦,协调运作,于是上疏建言:“元首股肱,宜一体相通,不当隔绝。”以形象通俗的比喻,阐明事理,皇上接受了戴仕衡的意见,认为“一体相通”好。
时日本乞求封赏,朝廷将答应。戴仕衡以充足的理由言之不可的意见被朝廷采纳。戴仕衡还不惧权势,弹劾吏部尚书石星“欺罔不忠”、辅臣赵志臬“模棱不决”。还提出“屯田习战,足食足兵”等治政方略,切中时弊。戴仕衡被誉为忠谏之臣。明天启二年(1622年)病逝。
来源:长泰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