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良琦(1624~1671),字仲韩,一字石眼,龙水桥渡村人。明崇祯十五年(1642)中举。
入清后历任淳安、蠡县县令。任内能正风俗,惩土霸,伸张正义,颇著政绩。后调常州府通判,兼司狱讼。八月,即判决大案十数件。并致力平息盗患。继任宜兴县令。后补延州通判。
一生坎坷,卒年48岁。
谢良琦擅长诗文,所著有《醉白堂诗文集》。其论诗力主性情。他认为:“三百篇之高于天下者,以其性情深也,少陵(杜甫)之称于天下者,以其性情深也”,曾与王渔洋、金圣叹等为友。《渔洋感旧集》中曾录其诗作。可是,谢诗在清初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竟未引起词坛重视。《广西近代经籍志》中对谢良琦怀才而不为世所知,曾有“乃二百年来,世无知者,非粤西憾事耶”的记载。清末民初著名词家王鹏运,推崇谢诗,集资刻印《醉白堂诗文集》。抗日战争时期,吕集义集资重刊《醉白堂诗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