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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景亮


[][公元1810年-1884年]

陈景亮(1810~1884年)

陈景亮,字弼云,闽县螺洲乡(今福州郊区螺洲镇店前村)人,清嘉庆十五年(1810年)生,为刑部尚书陈若霖次子。

道光二十年(1840年),陈景亮以兵部侯补主事,应顺天乡试中式。景亮不辅权贵,秉公执法,因之升员外郎,任坐粮厅,擢陕西粮道,署臬司、三藩司。咸丰二年(1852年),武昌被围,巡抚会各司道商议防堵,但无人肯去,景亮挺身而出,领2000官兵毅然奉命,驰援罗遵殿。罗感激涕零说:“我与陈某人素未谋面,却能破格相救,感人至深。”景亮曾与诸将校相约:“出战缉匪之事,你们负责;转饷叙功之事,我负责。假使转饷贻误军机,可声讨我的罪责;遇到敌人不力作战,碰到土匪不敢缉捕,惟有据实参处。”部将不敢不努力拼杀。景亮治军严明,有一次某营兵牧马,马吃了稻苗,景亮马上追究责任,把牧马兵打了40大板。在军队里,景亮又捐资办“商南药店”,官兵患病,按他的手券取药,使官兵无患病之忧。

景亮曾任山东运使,值河决,兰仪引地皆被浸淹,盐务大坏。景亮借钱给盐商,让他们修理场灶滩地,恢复盐业。永阜有盐场缺额,盐商请援,要借长芦盐(今河南沧县)。景亮认为借隔省盐,运费贵,不如借本省盐,即以黄家冈场等诸场之余,补一场之缺。咸丰六年、七年、八年,山东盐引畅销,纳税银270余万,皆景亮之功。景亮在臬司时,奉行“除莠才能安良政策”,严治盗匪,但他对百姓宽怀为政。有一次景亮擒获盗匪朱伯玉等人,并获一花名册。景亮杀了朱后,却当众烧毁花名册,说:“姑宽胁从,速宜革心,倘不悛,必按名捕杀”。网开一面,救了许多人。

咸丰十年(1860年),景亮升云南藩司。光绪十年(1884年)病逝,年7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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