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映榴(1642-1688)
字炳霞,号苍岩,本县新场人。1661年(清顺治十八年)进士,授庶吉士,历任礼部郎中、陕西提学、湖北粮道。期间,他召回历年战乱中逃亡出去的人民,还减轻了他们的税银。凡有与军民不利的事,他都要与上级官吏据理力争,直至面红耳赤。1688年(清康熙二十七年)署布政司。5月,朝廷决定裁去湖广总督一职,并裁减督标兵,此事激起楚兵的不满。其中有个名叫夏逢龙的人,趁机率兵要挟巡抚支付饷银。武昌同知建议派兵镇压,楚兵得知后更加愤怒,手执武器集结在辕门,映榴急入,请巡抚亲自安抚,巡抚出来给士兵讲话,士兵根本不听,巡抚厉声责斥道:“你们想造反吗?”众人挥舞着刀说:“就是要造反,怎么样?”巡抚见事不妙,就悄悄溜走了,其他官僚也跟着逃遁一空。士兵杀死了巡抚的奴仆,抢走了巡抚的印绶。映榴见此,挺身而出,冒着刀枪,劝说楚兵,向楚兵晓以利害关系。楚兵那里肯听,反而把叶映榴拥至阅马场,逼迫他一起叛乱。叶映榴怒睁双目,夺刀欲自刎,众楚兵见状,忙大叫:“杀好官不祥!”把映榴带到衙内,派兵监守,叶映榴被困孤城中,决心一死,为了料理好后事,便对夏逢龙说:“只要你们不杀百姓,我可以考虑你们的要求。’她将妻子和76岁的母亲,托给家人从出水沟里逃出去,又给朝廷写了遗疏。遗疏上叙述了自己为官的经历和这次事变的情况,还表示自己以身殉国的决心。他把一切安排好之后,便升公座,大骂反贼,拔刀自刎。康熙皇帝听到叶映榴死讯后,特封工部右侍郎衔给予祭葬。次年南巡,又亲书“忠节”匾赐其家。叶映榴工诗,曾与李基和合刻诗集,朱彝尊为之序。死后,其子整理其遗著,得文8卷、诗4卷、诗余1卷,合并成《忠节遗稿》,共13卷(见《四库总目》)。